1月15日,外国语学院在304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专题学习会。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英语系和德语系主任、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基层骨干教师等共40余人参加了此次专题学习会。
院长助理张立飞首先带领大家逐条学习了《学位法》的内容。《学位法》2024年4月26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共7章45条。除了第一章总则和最后一章附则外,其他5章分别从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等方面对学位工作进行了规范,是学位工作和教育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在随后的讨论发言中,郭继东院长指出,《学位法》是我国学位教育的根本大法,大家要积极学习、深刻领会;根据《学位法》和学校相关文件的精神,我院设立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来的学位授予工作,要立足《学位法》,做到有法必依;下一步学院要对学位相关文件进行梳理,排查是否存在与《学位法》相抵触的情况,并做相应整改。
陈振华书记最后做了总结发言。他强调,学位问题事关各类人才培养,规范学位管理,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当前,学院发展到了关键节点,老师们要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为学院核心竞争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