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会

发布者:曾庆勇发布时间:2025-01-17浏览次数:93

115日,外国语学院304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专题学习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英语系和德语系主任、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基层骨干教师共40余人参加了此次专题学习会。

院长助理张立飞首先带领大家逐条学习了《学位法》的内容。《学位法》2024年42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11日起施行,共7章45条。除了第一章总则和最后一章附则,其他5章分别从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等方面对学位工作进行了规范是学位工作和教育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在随后的讨论发言中,郭继东院长指出,《学位法》是我国学位教育的根本大法,大家要积极学习、深刻领会;根据《学位法》和学校相关文件的精神,我院设立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来的学位授予工作,要立足《学位法》,做到有法必依;下一步学院要对学位相关文件进行梳理,排查是否存在与《学位法》相抵触的情况,并做相应整改。

陈振华书记最后做了总结发言。他强调,学位问题事关各类人才培养规范学位管理,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当前,学院发展到了关键节点,老师们要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学院核心竞争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贡献力量。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浙江・杭州 浙ICP备12028388号-2.浙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5号